Page 397 -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及解釋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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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及解釋彙編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對外提供資料作業要點
當事人臨櫃申請個人健保資料,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 由保險人業務單位辦理。但案件涉及保險人相關業務 Ό͏ੰڭᎈᗫج
本;委任他人代理時,代理人應檢具當事人授權書及雙方 者,各分區業務組亦得斟酌情形辦理。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
保險人提供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申辦健保業務及其他網 十三、 各機關、學校為查詢各類退休(職)人員有無再任公職,
路服務者,依全民健康保險網路服務註冊管理作業要點辦 請求提供資料者,應經銓敘部、教育部來函,由保險人
業務單位提供。
理。
十四、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為學術研究需要請求提供統
八、資料之提供,由受理請求之保險人分區業務組或業務單
位辦理。 計資料,應向衛生福利部所屬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
或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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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央或地方各級警察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及其所屬單位 規定申請。
為辦理刑事案件,請求提供資料者,應經內政部警政署或 學術研究如係人體研究法第四條定義之人體研究者,
其指定之單一窗口、內政部移民署來函,由保險人業務單 應提出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證明,如該類研究
位辦理。但案件涉及保險人相關業務者,各分區業務組亦 屬主管機關公告得免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之人體研究
得斟酌情形辦理。 案件範圍者,得免送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或提供倫理
審查委員會核發之免審查證明。
十、軍事單位基於國家安全需要或辦理刑事案件而請求提供 依本點規定請求提供資料者,其研究或應用結果應提
資料者,應經由國家情報工作法定義之情報機關及國防
供保險人業務參考。
部、各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或憲兵指揮部來函,由保 請求提供資料應用所生智慧財產權歸屬及運用利益回
險人業務單位辦理。但案件涉及保險人相關業務者,各分 饋,保險人得要求另以書面契約定之。
區業務組亦得斟酌情形辦理。
十五、 保險人提供資訊服務,得酌收費用,其費用依「全民健
十一、 法務部調查局為辦理刑事案件,請求提供個人及業務
康保險保險人對外提供資料收費標準」計算。
資料者,應經由法務部調查局及所屬調查處、站、各地 申請人應一次備齊保險人所指定之資料儲存媒體規
區機動工作站來函,由保險人業務單位辦理。但案件涉 格,如因可歸責申請人之事由,致未能如期提供所需之
及保險人相關業務者,各分區業務組亦得斟酌情形辦
資料,保險人不予負責。
理。 提供資訊服務所錄製資料之完整性,以保險人電腦設
備正常讀取為判斷標準。
十二、 法務部廉政署為辦理刑事案件,請求提供個人及業務
資料者,應經由法務部廉政署及所屬地區調查組來函,
十六、保險人提供資訊服務,於下列情形免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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